在临海的渔村,胡云笙和秦牧过了近七八天的舒服日子。渔村里没有人认识他们,不过都知道这三位新来的邻居很豪爽,家里有什么零食都纷纷拿出来,卖给新邻居赚点生活费。

    更有跑得快的,帮忙到应台市市里买各种零食,赚跑腿费。

    当然,大部分的零食都进了胡云笙的肚子。

    因为买卖零食的事情,身为付钱人的戈沙迅速和渔村里所有人都打成一片,打探消息简直是分分钟的事情。

    大雁和沧南沿着沧河一线对峙半年来,海产品的价格一再飙升,已经成了穷苦百姓无法享受的美食。请客吃海鲜,成了达官显贵之间展示财富的一种新方式。

    沿海一线的渔民纷纷转业,外出打工。有些家里孩子刚出生的,父母生病的,没有办法走开,眼见着一日日越来越穷困,看不到希望。

    情况远比少将军说的要严重许多,戈沙每日打探消息回来后,都忍不住一阵唏嘘,太难了,真的太难了。

    反正待着也没事,戈沙在得到秦牧的允许后,每日起早贪黑,邻里左右有困难的,都是能帮一把是一把。

    虽然没有戈奶妈那么拼,不过秦牧和胡云笙也会帮忙。如此一住就是半个月有余,充实又快乐。

    这日一大早,戈沙照例早起,架起炉灶生火熬粥,熬上一个时辰,小米粒各个爆裂软烂,入口即化,温暖肠胃。

    胡云笙也起的早,只要不是夏天,胡云笙都是习惯早起的,早起看日出。

    胡云笙醒后,秦牧也醒了。

    赵老四这个旧房子不算宽敞,只有一张大床,拆了所有椅子勉强凑出一张单人床,戈沙拖着单人床到客室的位置睡。

    白天到处都是人,胡云笙的翅膀只能藏起来,到了晚上,舒展双手双脚岔开,翅膀左右铺展开来。

    如果睡单人床,翅膀就会架空,从两侧垂下来。但是睡大床就意味着必须要和一个人睡。

    在毫不犹豫地选择大床后,胡云笙又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的秦牧。秦牧的睡相很好,平躺睡在里侧,胡云笙的翅膀铺开后搭在秦牧身上,就好像一张特薄定制款的被子,世界只此一床,只秦牧一人享有。

    也是因为这床“被子”的存在,在胡云笙没起床之前,秦牧是不能起床的,很容易就会惊醒胡云笙。

    戈沙很想不通,摸着后脑勺有点傻的问:“少将军,这样睡觉你会不会不舒服?”

    睡得很舒服、非常舒服,并且已经在睡觉这件事上和阿笙达成同步的秦牧,复杂地看了戈沙一眼,“你不懂。”

    戈沙:“……”

    同步起床后,胡云笙收拢翅膀,坐在床边,一头长发如瀑,凌乱散落在身后。等秦牧起床后帮他把头发扎起来。

    屋外,戈沙轻哼着跑调的小曲,继续着他的煮粥大业。

    天还没有彻底亮,穿着打了七八处补丁粗布衣裳的赵老四,背着手走了过来,状似随意地打招呼,“戈山,这么早就起来做饭了?”

    化名戈山的戈沙道:“还行吧,也不算早。赵哥这是已经吃过早饭了?”

    “哈哈,吃过了吃过了,戈山,问你个事情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