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喜欢这个城市的秋。

    南和市虽然冬天会下点薄雪,但近海,气候仍算温和,秋季的树叶大部分都不褪h,秋风抚过树叶时,枝丫上的叶片扑扑簌簌地发抖,就好像有无数只绿sE的小鸟立在树枝上激昂地扇动翅膀,振翅yu飞。

    人们总是说,天凉好个秋,尤其是现在到了深秋季节了,更是秋风送爽,风朗气清,碧空万里,多少个好词好句都不够拿来形容的,连窗户外刮进来的风都是带着凉冽g爽的甜。

    所以我特别喜欢秋天,这样的季节让人感到头脑清晰,特别适合用来JiNg神百倍地学习。

    我是从来不敢怠慢自己的功课的,一方面,只有我好好学习,我以后才有能力有机会从陆致森的身边逃开,不至于一辈子都在他的身边当一只被圈养的动物,另一方面,陆致森自己当年也是从JiNg英学校出来的,从小到大泡在JiNg英教育里的人,应该是容忍不了我的学习成绩太差的,毕竟我是他名义上的养nV。虽然我是个见不得光的养nV,也不能让他感到丢脸,我们俩大部分时间都处在同一个屋檐下,抬头不见低头见的,如果我的成绩好一点,他也许会看我更顺眼一点儿吧。

    我在他的身边活得敛sE屏气,谨小慎微,没又办法,因为陆致森就是个神经病,特别是面对我的时候,更是Y晴不定,总是J蛋里挑骨头,使尽浑身解数折腾我。

    他心情好的时候,就会像逗小狗那样逗我开心,但心情不好的时候,也许我走路发出声音都是错的。

    为了让我自己好过一点儿,我也只能努力再努力,让自己尽量成为一颗没有骨头的J蛋。

    所以,在这样凉风习习,适合让人舒服睡觉的季节里,我为了好好学习一会儿,特地放弃了周五早上没课的珍贵睡眠时间,设了个七点半的闹钟,y是把自己从浓重的睡意里拖起来,准备在学校里艰苦奋斗一整个周末。

    坐进自习室的时候,我依旧困得睡眼惺忪,眼皮还在止不住地打架。

    陆致森是上周日的时候走的,他跟我说要去上海出差,而且是个长差,要谈的合同很多,两周都不一定回得来。

    他说话的时候我正尽职尽责地给他打领带,整理衣领。结果在听到“两周”的那一刻我就按捺不住,把他的领带都系歪了。

    那可是整整十四天!对于一般人来说,十四天也就就仅仅是十四天,可是于我而言,十四天意味着我可以两周不见他,我也可以不回家,一整个周末都呆在学校的宿舍里,想g什么就g什么,不会有人再管我和骂我了,也不会时时刻刻被张管家盯着了。

    要说我最喜欢的东西,陆致森出差绝对可以排在前三,天知道我在他身边的每分每秒有多么难熬。

    一听到他要走,我开心得差点憋不住笑,但是一抬头撞上他的眼睛,我那份开心又立马被吓回肚子里去,他垂眼盯着我,虽然面无表情,可是他脸上写满的都是“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”这几个大字。

    他个子还b我高了一大截,我仰头看过去,他的脸sE就更加可怕了。

    我心虚地咽了一口唾沫,只能装乖地跟他点头,又伸手理了理他身上的大衣领子:“嗯,你早点回来。”

    我自认为伪装是滴水不漏的,可不知道是不是我太喜形于sE,陆致森低头看着我的眼睛里一下生出很大一份怀疑,他又朝着我的脸凑近了一点,一脸的审视,语调还怪气地上扬:“你真的想我早点回来?你会想我吗?”

    这不是废话嘛,他知道,我也知道,我们两个都对彼此怀有厌恶,说是仇人也不为过的,这是不言自明的事,可他偏偏就喜欢这么和我自讨没趣。

    我被他b得往后缩,眨着眼睛看他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
    他又YyAn怪气地追问一句:“真话假话啊?”

    我被他盯得越来越心虚,都快捂不住心里的实话了,要不是因为我怕他,我真想一拳砸到他脸上,为我在他那儿吃到的所有苦头讨回一个公道,可是我是个实打实的怂包,根本不敢。

    正当我给他盯得浑身发毛,而我自己又在拼命想借口的时候,陆致森已经先一步欠身远离了我,率先帮我说出了真心话。

    “我看你是巴不得我永远都不回来,佟颜。”说完以后他又朝着我扯了扯嘴角,但是一点都不友善,只是一个充满嘲讽的冷笑而已。

    我被他说中了心思,脸上轰地一下就热了,还想说点什么给我自己找补,可是他却先一步转过了身,接过了管家手上的长围巾,头也不回地钻进了那辆一早就等在门口的奥迪里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