轻歌浪漫小说网>穿越历史>偷脸 > 19 证据
    当苗苗说她们当初只是在演戏,目的是拿我引出那真正的凶手时,我顿时有种哔了狗的心情。

    要知道,被蒙在鼓里的我,差点要被搞得崩溃,甚至险些就要以死明志了。不过我也明白,他们之所以瞒着我,只是担心背后那人察觉到什么,毕竟那人能在我们悬案组的房间里安装监视器,其厉害程度可见一斑,所以对付他才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差池。只可惜,狂刀要比他们能想象到的程度还要更加变态。

    只不过虽然明白,但我的心里依然很不舒服。我点了根烟,低头闷声抽了几口,忍不住讽刺道:“很显然,你们的计划失败了,或者说,就算狂刀真的被你们欺骗了,这计划也没有给你们破案带来任何的好处,只是助长了他作案的兴趣罢了。”

    方青河的脸色有些难看,但也颇为无奈的说道:“没办法,那人作案实在是太没有章法了,不这么做,这个案子根本无从下手,因为,他在作案现场留下的所有有用的信息,都是你的。”

    这时,我突然想到狂刀在杀那个胖男人的时候,并没有戴手套,也留下了作案工具,我忙问道:“真的就一点他的信息都没得到?有一次他在作案的时候,他留下的作案工具上应该有他的指纹的。”说到这里,我看向苗苗,想看看她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。

    尽管她说之前针对我的事情是在演戏,但是我还是无法完全信任她,毕竟狂刀曾经跟我说过那种话,尽管我知道以苗苗的人品,是不可能爱上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的,可保不准有万一呢?

    苗苗面色不变,而是将一个文件夹递给我,淡淡道:“你说的是那起杀害王小波的案件吧。你可以看看这上面的资料,我想凶手那么做只是在迷惑你,但其实,作案工具上依然只有你的指纹。”

    我一边打开这个文件夹,一边沉声说道:“不可能,我亲眼看到他拿着那把匕首的。”

    苗苗说:“凶手大概就是想让你这么认为,然后让你觉得他在刑警大队有内应,所以并不害怕被检查到指纹,从而达到戏耍你的目的,以此来获得满足感吧。”

    我翻开文件夹,只见标题上写着“受害者王小波的具体案情分析”,再往下看,就看到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瞪大眼睛躺在那里,他的嘴巴张得大大的,里面塞满了肠子,而他的肚子被刀切开,朝两边塌下来,里面的东西看的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这个人,就是那天狂刀在我面前杀掉的那个,手脚被钉在桌子上的胖子。

    我翻开第二页,上面有一张图片,是那把带血的匕首,而图片下面赫然写着:“凶器上的指纹与陈木的指纹相匹配。”

    我不由皱起了眉头,这时,坐在我身边的金泽说道:“陈木,你有没有仔细看他的手?”

    “那天我心里太乱了,而且只把注意力集中在了他丢下的作案工具上,根本没有心情注意别的。”我说道,顿了顿,我突然有些明白过来,说道:“该不会是,他的手上其实戴着一副手套呢,所以凶器上根本不会留下他的指纹,就像苗苗说的,他只是在迷惑我而已,一来是为了戏耍我,二来是想让我和刑警大队的人产生隔阂。”而事实上,狂刀也的确成功了。

    我想狂刀那天肯定是趁我昏迷的时候,拿着我的手抓住了匕首,然后等我醒过来以后,才开始了他的“杀人表演”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我冷汗直冒,幸好方青河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我不是凶手,不然的话,我的脑袋恐怕真得搬家。

    不过,我很好奇的是,方青河他们怎么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我呢?

    想到这,我又想起一点,那就是白夜这次看到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狂刀,似乎并不惊讶,但之前看到红衣的脸时,他明显也有些意外的,难道,他早就知道狂刀的存在了?或者说,他已经解开了让曾经的我都想不明白的谜底?

    当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,方青河却给了我一个不算答案的答案,他说:“因为直觉。”

    直觉?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在场的各位都是讲究证据的主,这次却因为直觉而选择相信我,倒是让我有些受宠若惊。

    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,方青河哈哈一笑,说道:“开玩笑的,只是那天你不是已经把那人不是你的原因说了吗?你没有梦游,那么,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点,怎么可能会有同一个你呢?”

    我干笑两声,说原来是这样,亏我当时还以为他们根本不相信我的话呢。

    方青河收起笑脸,叹了口气说道:“不过现在看来我们的布局彻底的失败了,而且这次的凶手和之前不一样,之前的凶手都是有目的性的作案,但是这次凶手却是毫无目的性的杀人,而且他比之前所有的凶手都残忍,集杀人,碎尸,烹尸于一身,上到七十岁老人,下到三岁孩童,全部都是他的猎杀对象,而且在现场还找不到他杀人的证据,就算抓到了他,只要他咬紧牙关不认罪,我们就也没有办法。”

    听方青河这么说,我终于明白狂刀为什么不害怕露脸了,反正又没有人能找到他作案的证据,他有什么好怕的?

    想到这里,我脑海中灵光乍现,突然想到今天早上拍的视频,如果那个视频在的话,那么,我就可以洗清自己的罪名,同时也能证明他是凶手。只可惜,那个视频在狂刀那里,并没有拿来。